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川语函〔2023〕4 号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省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部署,积极推进各级各 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学校尚未完成规范化达标建设,特别是高校建设总体进度滞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教 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教语用〔2022〕2 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到 2025 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
二、建设标准
各地各校分别参考《四川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四川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四川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附件 1—3 )组织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和评估验收。
三、达标认定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幼儿园
县级语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 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市(州)语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复查抽验并统一认定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
省语委、教育厅视情对各地达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检。 抽检不合格的,需重新进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对抽检合格率低于 80%的市(州),辖区内学校均需重新进行达标建设, 确保达标建设质量。
(二)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对照指导标准开展达标建设,经自查自评达标后, 于每年 5 月 31 日、10 月 31 日前向省语委、教育厅申请评估, 并将纸质评估档案资料上报至省语委办。省语委办负责材料审核验收,并组织实地抽查。验收合格的高等学校,由省语委、教育厅认定为 “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
四、材料报送
各市(州)年度认定工作结束后,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汇总填写《市(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报送至省语委办。
联系人:省语委办范文婧,联系电话:028—86128201, 电子邮箱:scywb86111037@163.com。
附件:1.四川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2.四川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3.四川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4.市(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3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
四川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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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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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 建设 (30 分) |
1-1 工作机构 |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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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效机制 |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园长熟悉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 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内容;用语用字、幼儿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 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 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 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相互促进。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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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校园环境 |
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 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园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 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校园文化建设要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氛 围,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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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保障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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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 建设 (25 分) |
2-1 规范意识 |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和法律法规, 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 自 豪感和自信心。幼儿初步具有使用普通话的意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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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师能力 |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 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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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幼儿能力 |
在幼儿培养目标中有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交际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幼儿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幼儿园 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相应的要求。幼儿能够听懂普通话、愿意讲普通话、并能用普通话 表达,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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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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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 实践 (35 分) |
3-1 教育教学 活动 |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教案、课件等用语用字、书写规范。注重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 练,注重语言素养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融合。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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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文化传承 |
用适合幼儿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诗词诵读等活动。注重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将 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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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创新实践 |
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重视幼儿语言学习方法研究,结合本地和本园实际情况及办学 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 |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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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传 普及 ( 10 分) |
4-1 法制宣传 |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幼儿园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 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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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推广普及 |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幼儿园在家园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 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并通过 “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工作。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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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 100 分,得分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且单项指标得分率不低于 80%为合格,评估得分在 80 分以下或单项指标得分率低于 80%均为不合 格。2.指标 1-3 中,如果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 2-2,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达标。4.特色项目为加 分项,总分不超过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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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四川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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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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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 建设 (25 分) |
1-1 工作机构 |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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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效机制 |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 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 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 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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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校园环境 |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 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 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 规范。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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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保障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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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 建设 (30 分) |
2-1 规范意识 |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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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师能力 |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 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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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学生能力 |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 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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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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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 教学 (25 分) |
3-1 教学活动 |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 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 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 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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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文化传承 |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 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 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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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传 普及 (10 分) |
4-1 法制宣传 |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 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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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推广普及 |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 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 “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 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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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学 发展 (10 分) |
5-1 科学研究 |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 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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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创新实践 |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 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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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满分为 100 分,70 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等级要求由各地自行制定;2.指标 1-3 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 2-2 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 98%的此项不得分;4.各地可自行设定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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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四川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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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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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 建设 (20 分) |
1-1 工作机构 |
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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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效机制 |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学校领导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 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 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 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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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校园环境 |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普通话是 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 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有语言文字工作网站。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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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保障 |
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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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 建设 (30 分) |
2-1 规范意识 |
教师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学生有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 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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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师能力 |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 用能力和水平。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教师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达标。 |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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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学生能力 |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学生重视口语交际能力 培养和训练,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师范类或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从业要求的等 级。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服务,确保应参加测试的学生参加测试。 |
1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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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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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 教学 (20 分) |
3-1 教学活动 |
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 批改、论文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重视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师范类专业应把教师语言类课 程作为必修课设置,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化素养。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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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文化传承 |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有中华经典诵读、书写等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等 活动。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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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传 普及 ( 15 分) |
4-1 法制宣传 |
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 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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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推广普及 |
组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承担语言文字、中华经典诵读等培训任务,发挥高校辐射作用,引领区域社 会发展和文化建设。师生参加社会活动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 询服务。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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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学 发展 ( 15 分) |
5-1 科学研究 |
结合学科优势,开展语言文字本体、应用和信息化等方面研究,有科研成果。研究建立本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 能力评价体系,研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教材。承担语言文字类科研项目,取得相应成果。承担语言文字类培 训项目,开展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根据院校类别分类考量)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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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创新实践 |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本校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 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 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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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为 100 分,得分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且单项指标得分率不低于 80%为合格,评估得分在 80 分以下或单项指标得分率低于 80%均为不 合格;2.指标 1-3 中,如果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2-2 教师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乙等。3.特色项目为加分项,总分不超过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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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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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县(市、区) |
学校总数 (所) |
达标学校数(所) |
占比=达标数/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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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职业学校 |
其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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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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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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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各类学校总数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统计。
2.各市(州)年度认定工作结束后,于当年 12 月 31 日前将此表报送至省语委办邮箱: scywb86111037@163.com。 3.各高等学校不填此表。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